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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公务员考试,南宁公安特警岗位

发布时间:2018-3-20 20:28: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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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蜀黍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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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正式启动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据悉,今年全区各级机关共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个职位、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3月12日

网上报名:3月13日8:30-3月19日17:30

资格审查时间:3月13日8:30-3月21日17:30

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3月13日8:30-3月22日17:30

准考证打印:4月9日8:30-6月24日8:30

公共科目笔试:4月14、15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卷)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5月上旬

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一周

面试时间:6月21、22、23、24日

一定要看到最后哦!广西公安系统计划录用个职位、名公务员。

南宁市公安局47人

(其中A类市局32人,B类县局15人)。

(A类警务信息通信技术8人、法医6人、新闻宣传2人、财会4人、外语翻译4人、信息通信2人、特警6人)

南宁市公安局特警岗位6人。(只招体育专业哦)

从事公安特警工作岗位要求:体育学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要求报考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无学位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适合男性。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参与值班执勤、工作强度大,人员结构调整需要。要求进行专业笔试

资格审查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资格审查-52

资格审查-

材料邮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时间:年5月28日前。

  体能测评时间:年6月5日前。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2、问:报考人民警察需要的体能测试有什么标准?

(仅供参考)

广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通知

桂人社发〔〕75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

  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工作。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和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

  年7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74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米跑、女子米跑

  场地器材: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3、问:报考人民警察需要的专业科目文化试主要考什么内容?

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

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分钟,满分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学基础理论

(3)宪法基础知识

(4)民法基础知识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2.公安基础知识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

(3)公安队伍建设

(4)公安执法监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1)宣传教育

(2)沟通协调

(3)组织动员

(4)服务群众

2.行政管理能力

(1)调查研究

(2)纠纷化解

(3)风险识别

(4)风险防范

3.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应用

4.实务工作能力

(1)巡逻

(2)接警与处警

(3)安全检查

(4)安全保护

5.应急处理能力

(1)事态研判

(2)信息上报

(3)合理处置

(4)善后恢复

附录: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1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9.《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0.《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2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23.《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2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2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和使用枪支规范》

26.《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四、题型介绍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单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规范机构设置是当前我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是:

A.警官职务序列B.警员职务序列

C.警务技术职务序列D.辅警职务序列

正确答案:D

(二)多项选择(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下图为某市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绘制的小区住户信息登记表的部分内容:

有关该表所反映信息正确的说法有:

A.该楼只有两类住户,即人户分离户、租户

B.人户分离户是指在本楼居住但户口在其他派出所的住户

C.每户标注不同颜色表明对不同人口的管理有区别

D.民警希望加强对人户分离户、租户的管理

正确答案:B、C、D

(三)情境题(根据给出的情境材料做出分析,按照提问选择正确答案)

年8月5日上午9时许,赵某携带一个提包,准备验票上火车,被值班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提包中有六部手机。因昨天该地区发生一起手机专卖店被盗案件一直未侦破,并且值班民警看到了案情通报,故此民警认为赵某可疑,遂向所长请示并经批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将赵某带至了派出所值班室继续盘问,第2天(即8月6日)上午9时,派出所排除赵某盗窃嫌疑予以放行。

(1)本案中,民警将赵某带回派出所值班室盘问的法律依据是:(单选)

A.《人民警察法》B.《刑法》

C.《刑事诉讼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确答案:A

(2)民警对赵某继续进行盘问检查,符合的盘问条件是:

A.被指控有犯罪行为

B.有现场作案嫌疑

C.有作案嫌疑且身份不明

D.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

正确答案:D

(3)如果赵某在继续盘问期间不讲自己的真实姓名,派出所在规定时间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最长可以延长至:(单选)

A.八小时B.十二小时

C.二十四小时D.四十八小时

正确答案:D

(4)如果民警在继续盘问期间,赵某交代六部手机均为盗窃所得。经鉴定,六部手机价值两万余元,派出所对赵某正确的做法有:(多选)

A.立案侦查B.先行拘留

C.决定逮捕D.移送起诉

正确答案:A、B

4、问:报考人民警察需要考这么多内容,还有其他吗?

答:还不止这些哦,还有体检环节也需要严格把关的哦!

(仅供参考)

录用人民警察特警岗位体检标准

第一部分:特殊标准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色弱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

第九条:男性身高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合格。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

第二部分: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第二十六条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4、问:除了以上内容,还有其他吗?

答:......既然你都考过这么多关,后面的面试自圆其说就是小意思了。

祝你好运!

一定要看到最后哦!

广西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公安系统)

长按识别   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17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13日至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渔政)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3月13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下同)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3月13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3月13日至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13日至年3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3月13日至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年3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九)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年3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年3月12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天上午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年3月13日8:30至3月19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年3月13日8:30至3月21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年3月13日8:30至3月19日17:3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免交笔试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年4月13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考试地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网上交费时间:年3月13日8:30—3月22日17:30。

  (四)职位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以下职位可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2.专设的残疾人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年3月27日8:3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年3月27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其中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还须打印《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年4月9日8:30—6月24日8:3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分类考试,《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市级以上的职位和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以下的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年4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卷)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时间为年4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14:00—16:30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年4月15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者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服务热线或者118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时间:年5月上旬。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年5月15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年5月14日8:30—6月24日8:30。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公布因无人报考或者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计划,组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以下简称“二次报名”)。

  原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A类职位;原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B类职位。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二次报名”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报名系统自动排序)进行资格审查,当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其余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中发布。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递补规则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年5月21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年5月21日8:30—5月22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年5月23日8:30—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年5月25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年5月25日8:30—6月24日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分,60分为合格。

  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年6月21—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其他的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下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按规定实施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年7月中旬前。

  六、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合并职位中属通过“二次报名”进入岗位选择的考生,须在第一次报名入围的考生选择完岗位后,再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年7月底前。

  录用审批时间:年8月底前。

  八、人民警察录用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时间:年5月28日前。

  体能测评时间:年6月5日前。

  九、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号),退役士兵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鼓励招录机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或者报考合并职位并在选择岗位后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交由国家鉴定机构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职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咨询与监督电话等详见附件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rar

  附件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3:年广西公务员招考咨询电话及发布网站.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年3月12日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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